加入日期: | 2021.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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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9 |
招标代理: | 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年**中法供水有限公司金属补偿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中法供水有限公司金属补偿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年**中法供水有限公司金属补偿器采购项目进行 |
2021-2022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金属补偿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2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金属补偿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2022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金属补偿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数量及规格型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金属补偿器 |
DN40 |
件 |
2 |
|
2 |
金属补偿器 |
DN40(16kg) |
件 |
2 |
|
3 |
金属补偿器 |
DN40(25kg) |
件 |
2 |
|
4 |
金属补偿器 |
DN50 |
件 |
300 |
|
5 |
金属补偿器 |
DN50(16kg) |
件 |
50 |
|
6 |
金属补偿器 |
DN50(25kg) |
件 |
5 |
|
7 |
金属补偿器 |
DN80 |
件 |
300 |
|
8 |
金属补偿器 |
DN80(16kg) |
件 |
200 |
|
9 |
金属补偿器 |
DN80(25kg) |
件 |
30 |
|
10 |
金属补偿器 |
DN100 |
件 |
200 |
|
11 |
金属补偿器 |
DN100(16kg) |
件 |
100 |
|
12 |
金属补偿器 |
DN100(25kg) |
件 |
10 |
|
13 |
金属补偿器 |
DN150 |
件 |
100 |
|
14 |
金属补偿器 |
DN150(16kg) |
件 |
50 |
|
15 |
金属补偿器 |
DN150(25kg) |
件 |
10 |
|
16 |
金属补偿器 |
DN200 |
件 |
30 |
|
17 |
金属补偿器 |
DN200(16kg) |
件 |
20 |
|
18 |
金属补偿器 |
DN200(25kg) |
件 |
2 |
2.3 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商务条款的规定。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2.5 合同有效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生产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作否决投标处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营业执照上未注明金属补偿器生产,可提供该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生产资料作为证明)。
3.2、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3.3、投标产品需提供卫生疾控中心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和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4、投标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每年度须均为盈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5、投标人2018年01月01日至今签订的50万元以上同类型产品购销合同至少1个(提供采购合同、开具的供货发票、用户评价证明的复印件。合同与用户评价须一一对应,发票金额需达到25万元,且合同与发票的项目名称须一致)。
注:(1)若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上未能体现具体项目,需附上税务出具的发票清单(清单上需显示采购项目为招标文件对应的同类型产品);(2)年度合同可视为有效合同,但提供的与招标文件对应的同类型产品发票金额须大于等于25万元。
3.6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7、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产品设计使用寿命10年以上的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
3.8、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原件)。
3.9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10、投标人需按照招标范围中招标数量及规格型号的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金属补偿器 DN40),样品为投标人免费提供,不计入采购清单内。投标样品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每件样品上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投标样品必须密封,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中标人的投标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上述对投标样品的密封和标识要求是为便于评标,请投标人积极配合,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样品进行密封和标识的,不作否决投标处理,但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
3.12、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截图文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3、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或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依次递补。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承担相应责任。
3.14、已标价主要材料清单:
3.14.1、符合第一章“金属补偿器采购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3.14.2、招标文件中规定主要材料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14.3、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如超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3.14.4、主要材料清单与招标文件同时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发布。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1年04月1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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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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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