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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试验段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1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14
截止日期:2021.05.06
招标代理: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新型公共交通系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城街道 *.*项目规模:***新型公共交通系统试验段项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项目规模:南海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试验段项目(桂城~三山枢纽段)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起于桂澜路与平西路交叉口、广佛线雷岗站,经夏平路、佛平路、永安南路、平东大道(规划)、长江路、港口路,终于林岳枢纽。路线全长14.345km,其中高架线7.619km,地面线2.641km(其中利用现有道路桥梁1.060km),地下线3.725km,过渡段0.280km;全线共设15个站,其中地下站4座,地面站3座,高架站8座,设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1处;新建特大桥1座,长约450.00m。

首通段为:雷岗站、华翠路站、夏西站、夏东站、康怡公园站、平西站、平南站、玉器街站、中区站、三山新城北站,总计10座车站(其中地下站4座)、环岛车辆段一处。

后通段为:文翰湖站、三山新城南站、林岳北站、林岳西站、林岳东站,总计5座车站,无地下车站。

本项目拟计划按照首通段、后通段两个阶段分别开通初期运营,按照首通段、后通段分别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全线开通初期运营之日为准,实际以项目进展情况而定。

2.4本项目为南海区新型公共交通系统试验段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第一阶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准备工作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案。

2.4.2第二阶段:组织评估培训

对照评估管理办法、标准规范,结合被评估项目具体情况,明确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流程,列出评估前提条件对应的资料清单、评估所需资料清单、现场踏勘路线和场所需求清单等,组织被评估项目建设、运营、设计等单位人员进行培训。

2.4.3第三阶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预检查

根据甲方要求及项目工程进度,组织预检查专家到被评估项目相关单位和工程现场,对照评估规范和标准,检查、指导工程建设、初期运营筹备,以及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准备工作,及早发现工程建设、运营筹备中存在的影响运营安全和不满足基本服务条件的问题,提前提出整改意见。

2.4.4第四阶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满足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后,组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专家开展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具体程序、内容、方式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

2.4.5第五阶段:编制评估报告

完成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后形成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报告应对被评估项目是否可以投入初期运营或具备初期运营条件有明确的结论,并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

本项目拟按照首通段、后通段两个阶段分别开通初期运营,应分别对两期开通线路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

2.4.6第六阶段:整改复核

在建设单位会同运营单位完成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确认,并出具复核意见。

2.5 承包方式:

2.5.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2884641.60元。

2.5.2本项目安全评估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

2.6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等依据提供准确、可靠的安全评估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3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3.1项目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3.2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

注:

(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佛山市南海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

 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4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 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5月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

7.3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yjx.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

***

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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