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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串场河沿线(沟墩镇)绿化苗木栽植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1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14
截止日期:2021.04.19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年度串场河沿线(沟墩镇)绿化苗木栽植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NJSGC[****]**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串场河沿线(沟墩镇)绿化苗木栽植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沟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招标公告正文

 

2021年度串场河沿线(沟墩镇)绿化苗木栽植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NJSGC[2021]76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度串场河沿线(沟墩镇)绿化苗木栽植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2021年度串场河沿线(沟墩镇)绿化苗木栽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预算价 :  179.64  万元,招标发包价:143.7136万元;

2.4养护期:5年(自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且养护期满后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草花开花时覆盖率不小于95%且单块裸土面积不大于0.3㎡。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2021年度串场河沿线(沟墩镇)绿化苗木栽植工程

2021年度串场河沿线(沟墩镇)绿化苗木栽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3.3 投标项目负责人***

3.4投标项目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

3.5.1项目负责人***

3.5.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5.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1.3项目负责人***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6.10 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投标人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投标人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1年4月14日8:30至2021年4月19日19:0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方式见招 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万捌仟元整  ;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2%。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发包价 :  143.7136万元;

七、付款方式: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接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管,付款时通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审核后报县拔款!具体幅度如下:

草花工程:

1、草花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按草花工程合同价付清;

其他工程(除草花工程):

1、工程(除草花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格工程(除草花工程)总价款的40%;

2、工程(除草花工程)完工养护期满一年后(苗木成活率达100%)付合格工程(除草花工程)总价款的10%;

3、工程(除草花工程)完工养护期满两年后(苗木成活率达100%)付合格工程(除草花工程)总价款的10%;

4、工程(除草花工程)完工养护期满三年后(苗木成活率达100%)付合格工程(除草花工程)总价款的10%;

5、工程(除草花工程)完工养护期满四年后(苗木成活率达100%)付合格工程(除草花工程)总价款的10%;

6、余款在工程(除草花工程)完工养护期满五年经验收后(苗木成活率达100%)且经有权部门审计结束后,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万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沟墩镇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16号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王海霞                联 系 人***

电    话:      18094336003           电    话:        1536569458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年4月14日

 

 

特别说明: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号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缴纳,未按规定缴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江苏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87737991,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0515-69083422,阜宁县行政审批局0515-89791602。

2、针对近期部分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后不能到账情况汇总,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1)账号输入时不得有空格;

(2)保证金子账户中间的“-”号,应为英文半角状态(请投标人在输入时检查状态是否为半角状态)。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确定评标入围(中标候选人)和评标工作按以下1、2、3、4、5项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确定评标入围(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数量及方法。

(1)评标入围投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号的确定:按投标人递交文件的顺序号。

(2)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备用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备用中标候选人。(备用中标候选人仅作备选用,如存在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时,则第二备用中标候选人自动作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时,备用中标候选人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

(3)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按抽签顺序依次确定。

(4)如为多标段招标的,则按标段顺序001→002→003依次抽取。如投标人在前面的标段中已被抽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仍参与后面所投标段的抽球,但如果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中标标段数量时,则在后面标段的评审中将不会被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将由本标段的备用中标候选人进行依次递补。各标段的定标顺序仍按标段顺序001→002→003依次确定。

提醒:多标段投标时,因系统序号生成的关系,各投标人在每个标段的顺序号均有可能不一致。

(5)未入围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方可退还。

注: ①若有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2家的,则按上面随机抽取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②若有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家的,则直接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若上述标段中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2、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的复印件(扫描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项目负责人***

(3)投标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并加盖投标公章的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由投标人(含其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括2021年1月(只需一个月)项目负责人***

(6)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在扫描前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和相关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0〕334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执行。

3、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3.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

3.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发包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4)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招标发包价的,评标委员会将直接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予修正。

3.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进行报价修正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电话后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和报价修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报价修正的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抵达评标现场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所提供的投标人的联系电话***

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4.1 商务性评审

4.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5、推荐中标候选人:

5.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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