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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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根据妇幼健康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年我处妇幼健康服务类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协)会、社会团体等。 三、项目名称及任务 (一)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特色服务推进项目:协助推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管 |
关键词: | 卫生 |
根据妇幼健康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年我处妇幼健康服务类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协)会、社会团体等。
三、项目名称及任务
(一)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特色服务推进项目:协助推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管理,研究儿童早期发展研究中心、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儿童友好社区等建设与评估标准;开展人员培训与业务评估。
(二)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推进项目:围绕国家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协助开展妇幼保健院评审业务培训和评审工作实施。
(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项目:开展北京市妇幼保健院高质量服务“七五”行动培训、评估与结果分析。开展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研究、培训等;协助推进爱婴服务建设,编制母乳喂养业务手册,研究母婴友好医院建设标准,开展示母婴友好医院建设评估。协助推进妇幼保健专科单位建设,遴选妇幼保健专科单位。
(四)妇幼保健管理项目:协助推进妇幼健康文化单位建设及妇幼中医融合发展;开展“两纲”及“十三五”时期妇幼健康事业经验总结及妇幼保健机构保障政策研究;组织妇幼保健机构业务骨干培训。
(五)妇幼健康教育工作推进项目:开展妇幼健康事业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生命全周期开展妇幼健康宣教。
(六)妇幼健康服务评估项目:按照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分析总结考核结果。
(七)母婴安全筑基行动现场调查项目:按照母婴安全保障筑基行动方案,开展现场数据调查及风险点评估、建账、销账。
(八)母婴安全筑基行动评价项目:按照母婴安全保障筑基行动方案,开展北京市医疗机构母婴安全评价。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当保证充分人力时间投入,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三)项目负责人***
(四)申请单位负责人***
五、申请和评审事宜
(一)申请期限: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20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2021年妇幼健康处妇幼健康服务类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申报多项工作,需按照项目名称分别填写《承办申请书》。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1年4月20日前将《承办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fyjkc@wjw.beijing.gov.cn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妇幼健康服务类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妇幼健康处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每项目择优遴选1家承担单位。
六、项目经费
(一)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特色服务推进项目40万;
(二)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推进项目47万;
(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项目28万;
(四)妇幼保健管理项目 40万;
(五)妇幼健康教育工作推进项目 40.2万;
(六)妇幼健康服务评估项目15万;
(七)母婴安全筑基行动现场调查项目21万;
(八)母婴安全筑基行动评价项目15万。
七、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联系人:赵蕊、金英楠;联系电话***
附件:《2021年妇幼健康处妇幼健康服务类项目承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