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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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0 |
招标代理: |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宜兴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局芳桥街道派出所的芳桥街道夏**、华阳村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交货地点:甲方 |
关键词: | 街 |
1. 招标条件
宜兴市公安局芳桥街道派出所的芳桥街道夏芳村、华阳村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验收时间:安装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
2.6合同估算价:约41.38万元。
2.7质量及检验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5日上午8:00-10:30,下午13:30-16: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沧浦路56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0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0年10-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4)营业执照;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材料由牵头人提供。
7. 其他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时,投标人需提供年检部门或原件发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 年4月13日至 2021年4月15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公安局芳桥街道派出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芳桥街道 地 址:宜兴市沧浦路56号
邮 编: 邮 编: 214206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宗工
电 话: 电 话: 17318801283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