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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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0 |
招标代理: | 河南海润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一、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慧监测监管平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直招标采购-****-**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标包*:***万元; 标包*:***万元; 四、采购需求及要求: *、项目地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采购内容:标 |
关键词: | 平台 |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慧监测监管平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1-13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标包1:520万元;
标包2:450万元;
四、采购需求及要求:
1、项目地点:濮阳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采购内容:标包1:濮阳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智慧监测监管平台建设和卫星数据采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标包2:天地一体化智能融合监测软件研发和污染源核查监测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包;
5、项目工期:标包1:120日历天;
标包2:120日历天;
6、运维服务期限:标包1:1年;
标包2:1年;
7、软件质保期:标包1:3年;
标包2:3年;
8、质量标准:标包1: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标包2: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文件规定: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6%;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3、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0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2、根据“财库〔2016〕125号” 文件,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3、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标包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0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2、根据“财库〔2016〕125号” 文件,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3、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sj.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sj.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j.pyggzy.com)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39338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sj.pyggzy.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无
九、网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sj.pyggzy.com)(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网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j.pyggzy.com) 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海润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河南海润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3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