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2 |
---|---|
截止日期: | 2021.04.20 |
招标业主: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
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拟对*********LED屏幕、灯光等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采用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按照租赁清单提供货物和服务,保证****年*月中旬,*********在**酒都剧场大厅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文艺汇演。 |
关键词: | 医院 租赁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LED屏幕、灯光等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采用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按照租赁清单提供货物和服务,保证2021年6月中旬,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南岸酒都剧场大厅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B-CS-2021-014。
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LED屏幕、灯光等舞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3.采购人: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院内采购邀请在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2)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4.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4.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自2021年04月12日09:00至2021年04月1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4010现场获取。
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在采购地点开启。
九、采购地点: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教学区2号楼4013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宜宾市文星街98号
联系人***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