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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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1 |
招标代理: | 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编号:LJCB(****)*** ***********受******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委托,现就***大板房拆除工程周边建筑房屋现状检查证据保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大板房拆除工程周边建筑房屋现状检查证据保全服务项目 *.项目编 |
编号:LJCB(2021)040
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钟楼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委托,现就钟楼区大板房拆除工程周边建筑房屋现状检查证据保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钟楼区大板房拆除工程周边建筑房屋现状检查证据保全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LJCB(2021)040
3.项目预算及限额:人民币680000.00元
4.项目简要说明:近期拟对钟楼区范围内大板房进行拆除工作,钟楼区大板房拆除分布在清潭、白云、花园及龙船浜四个小区,其中清潭新村大板房拆除区域分为一~三标段。为了解大板房拆除工程周边房屋的现有状况、裂缝发展、房屋垂直度变化及周边环境振动等情况,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避免民事纠纷,拟采购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对此进行检测、监测,提供相关数据、图片等作为证据保全。
5.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清潭新村、花园新村、白云新村、龙船浜新村。
6.工期:15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时间较紧,请拟报名单位及时与甲方联系,自行勘察现场,并获取现场资料或图片并在报名时提供,以便尽快了解项目情况提出方案。
2.疫情防控措施
所有参与本项目报名及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工作;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下午17:00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综合办(钟楼区运河路198号11-206)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磋商文件获取表(格式详见附件1)(原件)
(2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名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2)
(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3)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
(6)委托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7)现场勘察图片;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一式两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将不予接受报名。
四、现场踏勘
踏勘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
竞标单位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1年4月17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件至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
五、磋商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4月21日下午13:20前;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下午13:30止(过时无效);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暨磋商地点: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2021年4月21日下午13:30
七、磋商地点: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钟楼区运河路198号11-206)
八、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竞标单位递交的磋商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竞标单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网 址:http://www.czljzb.com 邮 箱:czljztb@163.com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钟楼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常州绿建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钟楼区大板房拆除工程周边建筑房屋现状检查证据保全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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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全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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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 表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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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全称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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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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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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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年 月 日 时 分 |
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法 |
联系人*** |
***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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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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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确认 |
(加盖单位公章) |
备注 |
注:(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填写本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注意每栏必须填写完整,单位确认栏中印章必须清晰、完整,与单位全称一致。
(2)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附件2、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名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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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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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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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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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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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 □报名及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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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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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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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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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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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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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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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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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换乘) |
途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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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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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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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3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