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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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省民政厅(本级) 项目名称:“福彩助我行”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福彩助我行”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福彩助我行”**工程,为全省残疾军人、民政保障对象中的残疾和失能老人提供假肢、矫形器临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民政厅(本级)
项目名称: “福彩助我行”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福彩助我行”惠民工程,为全省残疾军人、民政保障对象中的残疾和失能老人提供假肢、矫形器临床装配和康复训练以及其他康复辅具配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民政厅2008年开始实施 “福彩助我行”惠民工程,为全省残疾军人、民政保障对象中的残疾和失能老人提供假肢、矫形器临床装配和康复训练以及其他康复辅具配送。该项目一直由浙江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浙江省社会福利中心(浙江省康复辅具研究中心)(2020年1月根据浙编办函[2020]45号文件更名,原名为浙江省假肢科研康复中心(浙江省社会福利中心))承接并实施。该项目服务对象分散全省各地,大多还在偏僻农村,工作要求高,难度大。省内唯一能完成包括传统假肢生产、矫形器临床装配、康复训练、轮椅车等其他康复辅具的全方位服务的综合性机构,拥有多名国际二级假肢、矫形器技师。多年承接“福彩助我行”项目,不仅具备了一支完备的生产、服务团队,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同时本项目延续性项目,如果变更承接单位,极有可能会导致原有受助对象不能获得优质的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康复训练质量也不能保证。 考虑到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专家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社会福利中心(浙江省康复辅具研究中心)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4月12日 至 2021年04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民政厅(本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