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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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发布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接受提疑开始时间:****-**-** **:**:** 接受提疑截止时间:****-**-** **:**:** 资审截止时间:****-**-** **:**:** 报价截止时间:****-* |
报价说明:本项目需要报名之后才能报价
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未按要求报价或恶意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严重者将纳入供应商黑名单,谢谢合作:
本项目以框架合同形式进行采购,分批交货,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起一年止。
1. 报名要求
1.1 报价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运营分公司供应商名录库内合格单位,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未在运营分公司供应商名录库内的报价申请人须通过准入资格预审,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1.2 运营分公司供应商名录库外的报价申请人需向采购联系人***
1.3 单位负责人***
2. 信誉要求
2.1 报价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2.2 报价申请人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 报价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 报价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经“信用宁波”(www.nbcredit.gov.cn)查询无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界定范围为被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 报价要求
3.1 报价申请人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各种税费、保险费、验收费、包装费、专利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以及报价申请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3.2 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询价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的正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货到验收如发现与询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无产品合格证,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司将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3.3 所报产品单价报含增值税价(税率为13%),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3.4 如询价信息中未指定品牌及型号的,报价时需在备注栏里明确品牌及型号。
3.5 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90个日历天。
4. 质疑澄清
报价申请人如对询价物资名称、型号、物料描述、品牌等信息及其他商务条款存在疑问的,请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平台提出疑问,询价发起人将在核实后进行澄清,所有报价申请人应根据澄清信息重新提交报价。若未按要求提出疑问,仅在报价时或成交后提出澄清需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或取消成交资格。
5. 付款方式
每批次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合格货物总价金额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天内支付验收合格货物总价的95%。验收合格货物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全部货物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异议60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6. 交货期
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送货。如有特殊情况,须在报价时备注说明。
7. 评审办法
7.1符合评审条件的,采用总项总价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总报价进行比较,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询价发起人有权另行选择采购方式采购。
7.2 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所报产品品牌或质量更优的报价申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如报价和产品均相同则交货期最短的报价申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如上述结果均相同则注册资金大的报价申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
7.3 如最低成交价超过询价发起人采购预算的,询价发起人有权否决本次询价结果。
8. 合同模式
本项目须在线下签订纸质合同,合同内容详见附件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313659055@qq.com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需求量 | 品牌 | 型号 | 物料描述 | 图片/图纸 |
1 | -- | 综合信息图 | 2 台 | 无品牌要求 | 单面路线图,线路图版可更换,外框尺寸:2400±300*H2100±150mm,画面尺寸:2100±300*1100±150mm。外框采用优质不锈钢钢板折弯而成,路线图铝板彩喷(需带磁性)。两边两根方形立柱边长12cm,立柱下方装有轮子,轮子要带刹车。板位高度在800mm左右。另外需配120个移动磁石(磁石尺寸:20*50*7mm),上面可标注列车号、地线、红闪灯、停电区域标等。黑板上需有高品质高清晰度打印图纸两张(图纸由调度部提供)。要求整体稳固、活动方便。 | -- | 报价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