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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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3 |
招标代理: |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人民法院****年办公设备维护运维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YC****** 二、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法院****年办公设备维护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
关键词: | 办公设备 |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办公设备维护运维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YC221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办公设备维护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57,179.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付款方式 |
2021年办公设备维护运维服务外包 |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二)扫描设备进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三)档案扫描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余款。 |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21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此表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要取电子版),加盖公章办理。
2.缴纳磋商保证金
(1)时间:自2021年4月12日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
(2)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3)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磋商保证金帐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说明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9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15时00分。
九、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十、磋商时间:2021年4月23日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公示媒体:招标网()和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1518
(二)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3299
发布人: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