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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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6 |
招标业主: | 新昌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 |
关键词: | 医院 |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存放规模 |
存放期限 |
备注 |
1 |
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
1200万元额度存放 |
半年 |
包含人民医院和7个下属医院(七星街道卫生院、羽林街道卫生院、回山镇卫生院、儒岙镇卫生院、沃洲镇卫生院、小将镇卫生院、沙溪镇卫生院)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上级核准具有受委托办理新昌县业务资格的承办银行;
2.在绍兴市新昌县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5.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6.县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县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县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公款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三)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需提供;
4.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9:30时前半小时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接待室(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7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9:30时整在新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接待室(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7号)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全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