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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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9 |
招标业主: |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法制建设,我单位拟通过比选程序,遴选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有意向的单位均可报名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 *********分院****-****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请 二、服务范围 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比选人资格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 |
关键词: | 医院 |
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法制建设,我单位拟通过比选程序,遴选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有意向的单位均可报名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2021-2022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请 二、服务范围 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比选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声誉良好、独立的律师事务所,并需提供其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比选申请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律师的执业要求:由比选申请人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担任法律服务的团队负责人,进入团队提供服务的律师须为中国大陆正式执业律师,且为客户提供过与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服务,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并需提供团队负责人*** 4.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比选前三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执业过程中没有受到过投诉、在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均无不良执业记录,并需比选申请人提供相应承诺书。 5.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业绩。但比选申请人不能以与其名称相似或独立于比选申请人的总所、分所、关联单位的资格、办公场所、负责人*** 以上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逾期不予参加比选) 五、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2021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