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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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5 |
招标代理: |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路、双湖路、双周路等绿化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凤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路、双湖路、双周路等绿化养护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本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自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工程概 |
关键词: | 路 |
中市南路、双湖路、双周路等绿化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1、太仓市凤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中市南路、双湖路、双周路等绿化养护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本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自筹,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2、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市双凤镇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2) 工程内容:绿化养护
(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5-1至2022-4-30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1 |
中市南路、双湖路、双周路等绿化养护项目 |
28.44 |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按《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 |
*** | 信誉良好 |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根据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园林绿化资质不作要求,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5)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6)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工程除外);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6、本工程开标后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由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30天内同建设单位签合同。
7、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21-4-15下午15:20至15:40(过期不接收)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到双凤镇为民服务中心4楼410开标室(双凤镇凤北路251号)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近期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 双凤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以上资料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或未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不合格,招标人将予以拒绝投标。
8、入围方式:本工程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工程,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申请人超过5家时,由发包人指定5家;3-5家时全部入围;不足3家时重发公告。
9、入围的投标人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蔡伟 电话:***
e-mail:44839604@qq.com
11、备注:
(1)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
(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单位经办人需提前申领“苏康码”,持红码和黄码者,禁止进入招投标场所,持绿码者,可以进入招投标场所。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招投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超过37.2度的不得进入招投标场所。
(3)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5日。
附件:
双凤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人员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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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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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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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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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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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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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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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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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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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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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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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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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0年1月2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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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苏州?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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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苏州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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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苏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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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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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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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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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