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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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2 |
招标代理: | 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长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 |
2020年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2021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长发改审批字【2020】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0年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市政配套道路为丙三路(新开西街-新开大街)、新开西街(丙三路-乾安路)。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电气工程),项目性质为新建。
2.4、招标范围:2020年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12535748.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04月13日8时30分至2021年04月1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联系人***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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