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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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08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驻马店(zhumadian)/采购公告 |
项目概况 平舆县清河南刘社区棚户区、清河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在“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20210332 |
2、项目名称:平舆县清河南刘社区棚户区、清河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62,030,000.00元 |
最高限价:620300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两个施工标段;一标段位于平舆县清河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建设内容为小区红线外联道路两条,为金城路和中兴路,二标段位于平舆县清河南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建设内容为小区红线外联道路两条,为金城路和盛园路。 5.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 2个标段; 一标段:平舆县清河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标段:平舆县清河南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3招标范围:平舆县清河南刘社区棚户区、清河产业集聚区棚户区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含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等为一切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建安工程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的交钥匙工程; 5.4设计及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标段 5.5质量标准: 合格; |
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扶持监狱企业等特定企业。 《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措施》(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设计负责人*** 3.2 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3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设计负责人*** 3.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8、2019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或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具有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 3.4单位负责人***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打印件,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9投标人参与网上报名活动,需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并办理CA认证及电子签章,否则无法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诚信库入库、CA认证及电子签章、网上报名活动请关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通知及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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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1年04月12日 至 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登录“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在“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3.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 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CA密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4.售价:0元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不见面开标一厅(市民之家)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不见面开标一厅(市民之家)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平舆县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详见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平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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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