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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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根据上级要求,对千秋镇易腐处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经领导批准,决定对千秋镇易腐处理中心建设实施变更工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千秋镇易腐处理中心变更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千秋镇易腐处理中心 三、工程量:详见工程预算(附后)。 四、招标基价:******.*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根据上级要求,对千秋镇易腐处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经领导批准,决定对千秋镇易腐处理中心建设实施变更工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千秋镇易腐处理中心变更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千秋镇易腐处理中心
三、工程量:详见工程预算(附后)。
四、招标基价:140251.87元(含税金)。
五、施工要求:按甲方要求施工,如期完工。
六、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
七、工期:15个晴天。
八、付款方式:本项工程经费由中标单位全额垫支,等工程验收合格后,于2021年年底付工程总价的50%,2022年年底付工程总价的30%,2023年年底结清。
九、评标方法:本项目工程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
十、报名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易腐处理中心建设经验。
2、报名时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本人身份证、投标方承诺书(打印公告后的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带齐报名(以上报名材料需带齐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报名工本费400元(不退),交投标保证金14000元,中标者转质量保证金,不中标者待招标会结束后退回。
3、中标者交质量保证金14000元,待工程结束后,凭甲方和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退回。
4、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2021 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千秋镇招标办。联系人:郑尧挺,联系电话***
5、自行看样,标的咨询:千秋镇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姜达军,联系电话***
十一、竞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会定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10:00时在千秋镇招标办会议室举行。迟到、缺席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安全责任:中标者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施工,如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十三、中标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十四、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千秋镇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千秋镇招投标项目意向投标方承诺书
射阳县千秋镇招投标办公室:
我方意向投标贵招标办千秋镇易腐处理中心变更项目工程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投标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方充分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三、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符合千秋镇招投标办公室对投标方条件的有关规定。
四、我方将以自己申报的投标报价完成交易,并遵守交易机构有关规定,否则同意将所缴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投标方(签名/签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千秋镇易腐处理中心变更项目工程
投标报价卡
投标单位:
委托人姓名:
投标报价(大写):
投标报价(小写):
说明:1、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
2、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最高限价:140251.87元
单位签字及盖章:
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大小写对照表:
零
壹
贰
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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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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