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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丹线(草河掌镇至黄岭段)修复养护工程、草鞍线(草河城至草河口段)修复养护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09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09
截止日期:2021.04.30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 抚丹线(草河掌镇至黄岭段)修复养护工程、草鞍线(草河城至草**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丹线(草河掌镇至黄岭段)修复养护工程、草鞍线(草河城至草**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明确****年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代建项目及省以上投资招标控制金额
 
招标公告正文

抚丹线(草河掌镇至黄岭段)修复养护工程、草鞍线(草河城至草河口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丹线(草河掌镇至黄岭段)修复养护工程、草鞍线(草河城至草河口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明确2021年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代建项目及省以上投资招标控制金额(第二批)情况的函”辽交发展建养〔2021〕79号和“关于下达本溪市抚丹线(草河掌镇至黄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1〕180号及“关于下达本溪市草鞍线(草河城至草河口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1〕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称为“招标人”)。 拟由本溪市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溪市本溪县境内

2.2工程概况:

抚丹线(草河掌镇至黄岭段):该工程位于省道抚丹线(原县道小草线)本溪市本溪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草河掌镇加油站,终点位于黄岭,设计里程桩号为K138+100-K163+800,全长25.7公里。

原路2012年改建为二级路,路面结构为3厘米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4厘米普通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8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及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

目前经过多年运营,路面出现不同程度龟裂、横纵缝、沉陷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草鞍线(草河城至草河口段):该工程位于省道草鞍线(原县道小草线)本溪市本溪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草河城平交路口,终点位于草河口镇与丹霍线交叉口,设计里程桩号为K0+000-K12+000,全长12.0公里。

原路为二级路,路面宽7-12米。该路2013年改建,路面结构为3厘米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4厘米普通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8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及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

目前经过多年运营,路面出现不同程度龟裂、横纵缝、坑槽、沉陷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3招标范围:抚丹线(草河掌镇至黄岭段)修复养护工程、草鞍线(草河城至草河口段)修复养护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8月30日,共计106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业绩:

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10公里以上国省干线公路施工项目(含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改造);

3.1.4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度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C级(含C级)及以上,若在交通运输部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时具有施工评价等级以交通运输部评价结果为准。

3.1.5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10公里以上国省干线公路施工项目(含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改造)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提供社保证明。要求人证合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履约,不得擅自离岗。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10公里以上国省干线公路施工项目(含新建、改扩建、大中修、改造)施工任务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应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提供社保证明。要求人证合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履约,不得擅自离岗。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不允许同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2021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重复中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3.6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主动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3.7中标人需配合地方政府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各种问题。

3.8本项目弃方量较大,中标人需有能力协调项目所在镇乡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需自行解决临时占地和弃土场地问题,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3.9本项目石油沥青为甲供,储罐须满足辽宁省干线公路沥青“专罐专储”要求。

3.10考虑到施工工期与环保手续办理等原因,本工程不接受自建沥青拌和站

3.11项目中标公示后3天内合同谈判前,中标候选人须提供与沥青运输、存储及改性沥青(含改性沥青、乳化沥青、橡胶沥青等二次加工沥青制品)、沥青混合料等材料生产加工企业单位签定委托或采购合同(协议),严禁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相关参建合作单位应符合国家、省及交通运输行业关于质量、安全和环保的相关要求。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68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4月9日至 2021年4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持①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⑤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网页截图及其他证明材料);⑥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⑦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⑧代理人联系方式***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同时,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由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 月30日0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 00 分至09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一楼开标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http://ggzyjy.benx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4-4726682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0013 700080 5251 8656

                                       

  2021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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