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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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1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年度*****区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程信访维修、门面房维修 *.*项目编号:Hzxxgc******* *.*项目地点:*****区 *.*工程规模:完成*****区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项目老旧房屋、老旧小区缺陷的相关维修内容 |
1.1项目名称:2021年度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程信访维修、门面房维修
1.2项目编号:Hzxxgc2021034
1.3项目地点:淮安市洪泽区
1.4工程规模:完成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项目老旧房屋、老旧小区缺陷的相关维修内容、信访维修、门面房维修和零星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见《房屋修缮保修单》及相关派工单。工程暂定价格为60万,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1.5实施时间:1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1.6服务要求:按照发包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招标工程的施工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发包只设一个标段
1.9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现已落实
2.、发包方式采用小型项目发包,参照苏建招办〔2017〕7号文采用预选招标的方式确定预选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3. 4.1)项目负责人*** ( 3. 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 5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盖章的公司基本户信息相关证明或基本户承诺书。 3.6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承诺书第2项规定的情形; 3.8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0年7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 3.9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0 投标人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整个投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与发包公告中载明的条件发生实质性改变或发包人认为不能接受的其它变化,以及投标过程中有陪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规行为,发包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上述情况,业主有权无条件立即解除与该承包人的合同,全额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由此所造成承包人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单项零星工程按实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100 %(固定费率);投标人所报费率不得等于或高于上述费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费率)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设定价格评分为10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费率(评标费率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费率)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费率(当有效投标文件≥ 10家,去掉其中的 2 个最高费率和 2 个最低费率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费率;当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 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费率和1个最低费率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费率)。评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评标费率相对评标基准费率每低1%扣 0.1分,每高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发包人按照评标费率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相等的,以评标费率低的优先;评标费率相同及其他情形,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依此类推,确定第二至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6.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于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中。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无息)。
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发包文件。
8、招标文件的获取:8.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09日至2021年4月20日。即日起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发包文件等)。公告发布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发包人开标前可能对发包文件做出修改,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4月21日上午9 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接受。
8.4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相关缴纳凭证原件、投标文件等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缴纳发包文件资料费200元,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验通过后,投标人方可在投标签到簿上签名登记,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洪泽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志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