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苏南运河常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 招标人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1)航道工程苏南运河常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整治航道23.052公里。建设停泊锚地2个,航道管理锚地1个,以及航道标志标牌及环保、绿化等配套工程。(2)桥梁工程新建、改建桥梁12座。分别为九里桥、奔牛大桥、奔牛人行桥、金牛大桥、叶家码头大桥、连江渡桥、工农桥、戚墅堰大桥、惠济桥、横林大桥、横林东桥、横林新桥。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苏南运河常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南运河常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08〕7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以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SNYH-HBFW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基本概况
(1)航道工程
苏南运河常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整治航道23.052公里。建设停泊锚地2个,航道管理锚地1个,以及航道标志标牌及环保、绿化等配套工程。
(2)桥梁工程
新建、改建桥梁12座。分别为九里桥、奔牛大桥、奔牛人行桥、金牛大桥、叶家码头大桥、连江渡桥、工农桥、戚墅堰大桥、惠济桥、横林大桥、横林东桥、横林新桥。
3.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NYH-HBFW标段;招标范围为苏南运河常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范围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应急预案编制等。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组织该项目运营后相关环境要素数据采集分析、试验监测,开展现场调查及公众参与调查等,根据监测和调查结果,编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完善施工期环境监测相关资料以及协助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
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目的在于:
①调查工程在施工、运行和管理等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②调查工程是否贯彻了“三同时”制度,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试运行。
③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④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当地经济的作用、对工程影响范围的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针对公众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⑤根据调查的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工程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2)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手册及施工期、运营期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批复要求的全部预案。为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以及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科学、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机制,控制事件的蔓延,减少环境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编制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②调查分析项目风险特性及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
③分析目前应急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提出合理的措施建议;
④在以上技术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⑤协助开展应急预案专家组审查会,并负责环保部门备案。
4.工作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各阶段满足工作条件后60天内,按照业主要求递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应急预案等,以及完成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备案的一切等相关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统一在开标会上递交,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10:00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10: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会议室(地址:***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