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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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受***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对***本级医疗卫生单位****年拟采购的进口设备进行集中论证。于****年*月*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将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需求,拟采购“人体成分分析仪”,具备以下功能要求: *、具备相位角参数,用于评价 |
关键词: | 卫生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对苏州市本级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拟采购的进口设备进行集中论证。于2021年4月7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将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需求,拟采购“人体成分分析仪”,具备以下功能要求:
1、具备相位角参数,用于评价患者营养状况、疾病预后的灵敏指标;
2、数据连接可采用多种方式,尤其要求主机具备无线和蓝牙连接模式,方便数据传输及诊室布局,同时可以和手机APP连接,方便受测者随时在手机上查看报告;
3、测量方法采用直接节段多频率生物电阻抗分析方法,测量阻抗数据要求如下:电阻抗(Z):通过≥6种不同频率分别在人体≥5个节段部分进行≥30种电阻抗测量;电抗(Xc):通过≥3种不同频率分别在人体5个节部分(右上肢、左上肢、躯干、右下肢、左下肢)进行≥15种电抗测量。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20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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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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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