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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招标公告
> 诉讼文书材料护送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诉讼文书材料护送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09 标签:
上海市招标
加入日期:
2021.04.09
地 区:
上海市
内 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诉讼文书材料护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招标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诉讼文书材料护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 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潜在投标人等本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4)投标方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诉讼文书材料护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10324-072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YZB20210050)
3、预算编号:00-21-1272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闵行法院诉讼文书材料护送服务项目。不少于9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定后一年时间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350000.00元(国库资金:13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最高限价:135万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一年时间内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4-09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4-1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上传)。(3)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上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上传)。(5)需提供公司近3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1月份及以后成立的单位应提供2021年1月份及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缴纳单及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上传);补充内容详见下列其他事项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4-09 10:00:00至2021-04-1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PDF版本),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定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接收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的现场认证报名。通过后视为审核通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4-1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04-16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弄1号楼40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弄1号楼40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备用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网上投标回执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6)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潜在投标人等本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的声明文件(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上传)(7)需提供被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21年1月份及以后成立的单位应提供被委托人2021年1月份及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单)(原件扫描上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6468号 地址:***
邮编: 201102 邮编: 200032
联系人: 王海洲 联系人***
电话: 021-64138218 电话:***
传真: 021-641382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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