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裕华路、安顺北街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裕华路、安顺北街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泊发改审批核【20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100%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泊头市裕华路、安顺北街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泊头市; 2.3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埠企业还须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承诺无在建项目证明。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4-09 09:00 至 2021-04-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厚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泊头市解放东路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华元大厦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褚铎 |
联系人***
| 李宁 |
电话:***
| 0317-8225326 |
电话:***
| 19932225576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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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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