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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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0 |
招标代理: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项目概况:西民便河洋大河橡胶坝安全鉴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水利局官网(http://swj.suqian.gov.cn/swj/index.s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HC[2021]014号
(二)项目名称:西民便河洋大河橡胶坝安全鉴定项目
(三)项目概况:西民便河洋大河橡胶坝位于西民便河的洋大河河口下游,西民便河桩号K24+140处,建于2012年,是西民便河的第四个梯级蓄水工程,功能为排涝、蓄水灌溉,设计正常蓄水位19.00m。橡胶坝坝体顶高程为19.00m,坝底板高程为16.00m,坝高为3.1m,坝长为45.0m,设计10年一遇排涝流量为56.43m3/s,20年一遇排涝流量为71.56m3/s。
(四)服务范围:对以上工程分别完成以下主要内容: 1、现状调查;2、工程检测;3、工程复核;4、安全评价;5、鉴定验收,需要通过市水利局专家组的评审等。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60 天,计划于 2021 年4月下旬开始,要求于 2021年6 月上旬完成全部安全鉴定工作并具备评审条件,6 月底前做好审查准备工作。
(六)项目预算:约10万元。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九)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 2020年10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可承担水闸工程安全评价任务。
5、项目负责人***
6、其他条件: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采购文件
(一)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提供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东路19号B8栋507。
(四)报名联系人:马越野 联系电话***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4月20日11:0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水利局4楼会议室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水利局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电话:***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市区河道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