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
招标人名称
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凤城市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项目编号
202121068299201925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设置量水设施35套,改造渠道6824米(其中三官村1450米,大堡村5374米),改造渠系建筑物21座。改善灌溉面积0.61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01万亩。(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包)名称
凤城市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121068299201925001
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招标范围
设置量水设施35套,改造渠道6824米(其中三官村1450米,大堡村5374米),改造渠系建筑物21座。改善灌溉面积0.61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01万亩。(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投标保证金金额
8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元
供货/服务/施工开始时间
2021-05-13
供货/服务/施工结束时间
2021-07-12
项目负责人***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04-10 08:00至2021-04-15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04-3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开标时间
2021-04-30 09: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地点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其他公告内容
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工作已满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专业,不得有在工程),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资格证;项目经理与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工作已满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近一年(2019年度或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具有带防伪标识或二维码正本、2020年12月至今新成立企业除外); (8)企业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应交税费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新成立企业除外); (9)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法律纠纷(重大法律纠纷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行贿记录、无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等承诺书(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注:上述材料除企业资质证书有二维码、法人身份证不需携带原件外,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清晰、加盖红色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2套)。
招标人
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凤城市医院街6号
联系人***
董主任
电话
0415-8200016
招标代理机构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0#楼
联系人***
蔡文君
电话
1884151180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