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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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9 |
招标业主: | 清远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无影灯(子母灯)和吊塔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细地址:*******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
关键词: | 医院 |
清远市人民医院无影灯(子母灯)和吊塔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预算金额:2,87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870,000.00元
(3)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购招标文件。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已和招标文件一齐上传,供应商可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自行下载。
2021年4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发布时间: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