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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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A**************** 项目名称 ********局先锋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局先锋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类型 监理 *****局先锋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120307000272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先锋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A3206120307000272002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区公安局先锋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通州区公安局先锋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区公安局先锋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0]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代建单位)为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州区先锋街道通甲路和富锋路交汇处。
2.2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71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97.2平方米;主要包括业务大楼(框架六层,建筑面积约2738.6m2)、综合服务楼(框架二层,建筑面积约1317.8 m2)、辅楼(建筑面积约1387.4 m2)、连廊、室外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①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土建、安装、室内外装修、配套(包含但不限于景观绿化、亮化、路灯、消防、智能化、供电等)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②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按工程实际开工需要,从施工进场开始;计划监理结束日期:至工程交付满5年止;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
(1)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2)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 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标段,售后不退。(其中招标文件费100元/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4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肆仟元/投标单位(招标通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 日9时 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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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神辉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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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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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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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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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世纪大道898号恒隆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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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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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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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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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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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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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602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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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3-8654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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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