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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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8 |
招标代理: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新政务服务大厅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工程***新政务服务大厅改建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政务服务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本工程巫山县新政务服务大厅改建工程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审〔2020〕4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巫山县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巫山县新政务服务大厅改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山县平湖东路与沿江大道交界处
2.2 建设规模:改建总建筑面积6853.13m2,主要由两层楼的改建工程组成,包含拆除工程、装饰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报警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防排烟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台阶、排水沟、室外连廊、玻璃雨棚、钢楼梯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48.8万元。
2.4 招标范围: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 2018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 | 巫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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