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7 |
---|---|
截止日期: | 2021.04.16 |
招标代理: |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乡村绿色照明路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愿参与本次投标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 |
关键词: | 照明 工程招标 路灯 路 |
项目概况
洛浦县乡村绿色照明路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愿参与本次投标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B-LPX-2021-008
项目名称:洛浦县乡村绿色照明路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洛浦县乡村绿色照明路灯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证营业执照(应具有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
(4)被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公司社保局缴纳社保的证明(最近三个月,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施工企业应具有城市道路照明三级或机电安装三级施工资质,并具有工程施工类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中级职称等国家相关要求,并应对其负责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相关责任;
(6)提供投标产品的主要系统部件(光伏电池组件、储能单元(铅酸蓄电池或锂电池)、光伏控制器或恒流一体控制器、LED光源)的法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7)提供投标企业和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函;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商,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存在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加盖鲜红公章(打印时间须在投标截止前),开标现场携带以便查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凡愿参与本次投标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200(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4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洛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