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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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8 |
招标代理: | 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灵武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兴镇中心卫生院改造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灵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卫生健康局,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地点:***崇兴镇中心卫生院内 *.* 项目范围:原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卫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崇兴镇中心卫生院改造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灵发改发〔202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卫生健康局,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灵武市崇兴镇中心卫生院内
2.2 项目范围:原卫生院建筑改造和室外改造,涉及3栋建筑,建筑面积共计3438.18㎡。其中住院楼建筑面积2237.12㎡,建层数三层;门诊楼建筑面积859.14㎡,建筑层数为三层;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41.92㎡,建筑层数为二层。对原有卫生院主建筑进行改造,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门窗改造、内墙面改造、顶棚改造、卫生间改造以及原有水暖电改造等;对室外进行改造,包括室外地面改造、室外排水改造、室外入口改造和新建门房等。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该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
3.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则谢绝投标(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 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2 凡具备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报名。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
5.2 开标地点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公共务平台》、《灵武市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邮 编:751400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竣鹏商务中心3楼301室
邮 编:751400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