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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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华夏银行**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 |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对新发生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评估。
2.对存量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重估。
3.对抵债资产、转让资产进行评估。
4.其他需要进行评估服务的业务。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在总、分行(或异地支行)所在地具有较好声誉,有过三年以上向商业银行提供评估服务的经历,且近两年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50万元以上。
3.评估机构已向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执业资格,其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具有二级(含)以上资质,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范围应是本省或全国。
4.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通报等不良记录。
5.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意向供应商应在长春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7.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提供相应评估认证资质证书。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昊0431-81957695
贺清0431-81957675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
征集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招标网()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021年4月7日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