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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1年动集动车组控制车机务设备D3检修业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ZTSYJCGS2021-0152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07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07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局集团公司**车辆段****年动集动车组控制车机务设备D*检修业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局集团公司**车辆段****年动
 
招标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1年动集动车组控制车机务设备D3检修业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1-015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1年动集动车组控制车机务设备D3检修业务外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见技术规格书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须按照《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FXD1型动力车及控制车机务设备检修技术规程(D3验证修)》提供相关检修记录、试验记录
4.维保条款:修竣后的控制车在正常运用和维护条件下,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
5.售后服务及要求:(1)因中标方原因或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方须承担全部直接责任。(2)中标方在接到招标方售后通知后应立即回应并组织人员到指定地点售后,并积极配合招标方处理相关问题。(3)对于影响动集车组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中标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出现质量问题3日内到现场解决。(5)检修后返修率不得超过10%,超过时进行质量追溯,扣除质量保证金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若涉及到的国家标准高于本技术要求时,按照相对高的标准执行。(2)维修时对达到使用寿命的配件需进行更新。
长春车辆段动集动车组控制车机务设备D3检修技术规格书
长春(以下简称甲方)检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1.施修范围
1.1FXD1-200J动集动车组控制车制动机系统。
1.1.1制动系统包括:制动柜(包含内部所有部件)、制动控制器、后备制动阀、紧急排风阀、紧急排风按钮及相关联供风管系和控制电路。
2.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2.1制动系统遵照《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FXD1型动力车及控制车机务设备检修技术规程(D3验证修)》及段方要求执行。
3.技术要求
3.1乙方赴段检修人员须具备《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FXD1型动力车及控制车机务设备检修技术规程(D3验证修)》中规定的技术水平及检修能力。3.2 所有检修部件不得改变原设计结构和功能。
3.3故障配件无法维修时,所更换配件须按原配件生产厂家(无法保证原厂配件时,替代配件性能不得低于原厂配件)、规格型号进行更换,更换配件须附带出厂合格证,性能部件还须提供试验记录。
3.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下载、转存控制车各种记录数据。
3.5乙方需对软件改动或更新时,须向甲方出具国铁集团相应批复文件。
3.6制动柜内安全阀、压力表须下车进行校验,并附带校验标识。
4.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4.1 检修后须检修部件明显位置粘贴维修厂家标识及检修时间。
4.2检修方须赴段检修,无需运输、储存。如遇故障无法现车处理需下车检修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运输过程中,须固定牢固,防重物压、倒置和雨淋。
b)贮存地点应清洁、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质。
5.质保要求
质保期为D4修入修时结束或走行公里不超过66万公里,或距D3修修竣时间不超过2年。
6.质量验收要求
6.1乙方的施修过程和结果,须接受甲方全过程监督、检查及验收。
6.2符合《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FXD1型动力车及控制车机务设备检修技术规程(D3验证修)》中规定。
7.完工交货时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7.1检修后,乙方须按照《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FXD1型动力车及控制车机务设备检修技术规程(D3验证修)》,向甲方提供相关检修记录、试验记录。
7.2乙方需对软件改动或更新时,须向甲方出具国铁集团相应批复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车主机厂或生产厂。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8:00时起至2021年4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招标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4月28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8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04月28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
7.3立项单位:长春车辆段
技术咨询人:刘松
联系电话***
7.4项目经理:马经理
电 话:024-62080901(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邮 箱:706823790@qq.com
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04月7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动集动车组控制车机务设备D3检修
FXD1-J
9
250000
13
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交工验收期限及交工验收地点:检修周期为5天,乙方须根据甲方提出D3检修周期及进度要求,选派须具备《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FXD1型动力车及控制车机务设备检修技术规程(D3验证修)》中规定技术标准的检修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检修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验收合格后,试运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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