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4.06招标公告 > 询价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园林路西电表箱采购公告(编号:2021XJ08)

询价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园林路西电表箱采购公告(编号:2021XJ08)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0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06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 ** 园林路西电表箱.docx 【询价】***城*照明管理处园林路西电表箱采购公告 编号:****XJ**询价文件 ***城*照明管理处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就***城*照明管理处园林路西电表箱采购项目分散采购询价,详细内容如下: 项目需求(文字说明并附相关清单) 序号 材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03 园林路西电表箱.docx

【询价】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园林路西电表箱采购公告

编号:2021XJ08询价文件

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根据南通市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就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园林路西电表箱采购项目分散采购询价,详细内容如下:

  1. 项目需求(文字说明并附相关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落地电表箱

38*20*68

10

备注

1、 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如遇施工延期导致供货期延长等原因的,供货单位必须考虑适当风险成本,并列入投标报价中。

2、 同型号产品可根据工程实际变化进行调整,最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1. 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万元),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报价注意事项:

    1. 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起、运、卸、材料、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

    2.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采购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投标文件构成:

      必须密封的:

  1. 采购报价单(须含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不必密封的:

  1. 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 付款要求响应材料

  3. 技术参数响应材料

  4. 质量、工期响应材料

  5.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所有涉及报价及响应材料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递交

报价书面文件(密封)请于2021年4月14日上午10:00前送至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

    1.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1008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不限,但强烈不建议直接打入我处账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现场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后,方可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故请不要将投标保证金封装在投标文件中。不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账户名称 :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南通分行;

账号:88104292000643;

地点:南通市教育路34号。

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项目评审结束后马上原额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 商务部分要求:

    1. 技术参数及要求

  2. 壳体304不锈钢,厚度1.5mm。

  3. 左右38cm、前后20cm、上下68cm,均可+%20。

  4. 表面喷漆,按需喷字。

  5. 必须得到供电局的认可,通过供电局的验收,可进网使用。

  6. 其余部分请看实物图。

  7. 实物图为户内壁挂式,本次采购落地式,故实物图仅供参考,厂家可深化设计,采购人最终确认。

     

    1. 交货期:中标供应商接照明处的生产通知后10日内完成备货,实际按我处发出的生产通知单计划供货。

3、交货地点: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包装费用、运输和装卸到照明处仓库。

  1. 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 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南通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南通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2. 成交原则:询价评议小组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须不少于3家),对符合投标资格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当众拆封价格标进行现场唱标,价格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本次采购由询价评议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3. 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到位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9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期为一年)。款项由照明处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价格包含税金、运费、装卸费和人工等所有费用。 

  4. 履约约定:

    1. 供应商在签定供需合同后,务必于承诺工期时间内制作完毕并免费送货上门。在供货过程中,若未按期供货的每延迟1天将按未按期供货货款的1%予以扣减;若供货出现瑕疵但尚未影响使用,按供货货款的1-5%予以扣减。

    2. 采购单位因成交供应商严重偏离招标技术标准供货,采购单位要求全部退货的,成交供应商须付给采购单位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并根据此次供货情况对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 中标单位如若发生3次及以上不能按期、按质供货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停止采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

       

      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2021年4月6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