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京某干休所零星维修工程;
2、建设地点:南京市镇江路39号、莫干路11号;鼓楼新村2号,中央路84号。
3、维修项目:镇江路39号1幢走道扶手安装、镇江路39号室外栏杆围墙改造、莫干路11号102室台阶改造、鼓楼新村简易房拆除,中央路84号围墙维修。具体实施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资概算:约10万元
5、要求工期:20日历天。
6、资金来源:家底结余。
7、招标范围:清单内维修、安装、改造等所有内容。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3、工程业绩:近两年投标人和拟承维修工程项目经理均完成过与本工程规模、投资和建设性质相类似的项目业绩(零星工和维修改造,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4、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亡3-10人;伤10-5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无地方和军队的严重违规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
5、安全保密: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金额投资预算价的20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价的10%,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通过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补齐。
五、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1、招标人采取资料原件查验、网络查询、电话查证、现地核实等方式,对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
2、投标入围单位数量:本工程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5家。
六、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述材料除投标申请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考察现场核实原件)。
七、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时间
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3日
九、投标报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干休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南京某干休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