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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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09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 ****年度土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 询价公告(二次) ***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年度土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说明: 一、本项目的检测服务费采用费率 |
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
2021年度土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
询价公告(二次)
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2021年度土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说明:
一、本项目的检测服务费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服务费最高限价为国家、省市现行收费标准的70%。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保留一位小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单位;
3.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备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和备案检测能力。启东市外的检测单位应在本市检测主管部门备案。
4、计量认证要求: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相关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和备案检测及检测规范、标准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询价文件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中所要求投标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和备案检测工作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及备案证书,启东市外的检测机构提供启东市检测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1)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为复印件),并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查验,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3)本次询价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如采购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将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如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为两家的,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为一家的,则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4月9日14时30分送至市牡丹江中路 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开标室4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
5、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报价保证金(汇票)。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将报价保证金交至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手中。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启东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723001040228284,农业银行启东支行。不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返还(不计息)。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按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检测频率、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并以其中标准高者为准。
2.服务周期要求:同项目建设周期,且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3.服务地点: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土建工程项目。
4.服务内容: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土建工程项目的相关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查和备案检测,具体检测项目由甲方指定。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在供应商完成2021年度全部土建工程项目服务后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签订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3、合同范本(格式见附件三)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七、本次询价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付款方式:以各个项目为结算单位,项目技术服务完成并递交相应的技术服务成果报告后按年度(以2021年12月31日为结算日)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完成2021年度土建项目的全部服务后无息退还。
九、中标单位为城投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土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的2021年度的供应商,在此期间土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均由中标单位实施,并分别与相关公司签订材料检测合同,具体检测范围根据项目指定,费率执行中标费率。
十、本项目所涉及的公司有: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启东市水务有限公司;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启东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启东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2021年度土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报价表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
投标人报价(元/年度) |
付款结算方式 |
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有子公司2021年度土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 |
国家、省市现行收费标准的 (填费率) |
完全响应询价公告要求的付款方式 |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合同
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土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标通知书;
3、询价文件及补充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二、项目名称: 土建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
三、服务周期:同项目建设周期,且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四、服务内容: 项目的相关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查和备案检测,具体检测项目由甲方指定。
五、质量标准:
按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检测频率、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并以其中标准高者为准。
六、甲方权力与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成果报告。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出现不配合、不支持的行为进行批评,并要求整改到位。乙方如有超过2次以上未及时按甲方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情形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在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乙方技术服务所需相关合理的辅助服务工作及相关技术文件。
4、甲方根据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在该项目技术服务完成并提交相关技术服务成果报告后及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七、乙方权力与责任
1、在项目技术服务完成并提交相关技术服务成果报告后有权及时取得该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提供合理必要的相关辅助配合工作及相关技术文件。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技术服务委托书及本工程项目推进的实际需要及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委托项目的技术服务成果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测成果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八、服务费及支付方法
1、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价以项目实际发生的技术服务工作量×对应的中标单价(或国家省市对应的收费标准×中标费率)为结算办法来确定。
2、付款方式:项目技术服务完成并递交相应的技术服务成果报告后按年度(以2021年12月31日为结算日)一次性付清。
九、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因乙方原因造成成果上报不及时,甲方有权按每天1%的比例扣除合同价款。乙方如有超过2次以上未及时按甲方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情形的,则视为乙方违约,除扣除逾期上报成果的合同价款外,甲方另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测成果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5、乙方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检测,逾期提交或提交的成果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双方对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方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其他未尽事宜如有发生,双方友好协商。
十、其他
本项目根据甲方需要检测的所有内容均由乙方负责检测,若乙方无相关检测项,则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关检测项的单位进行检测,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将此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其他单位进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本工程合同价中双倍扣除。
十、附则
1、甲方指定 (姓名) (职务)为联系代表人。
2、乙方指定 (姓名) (职务)为联系代表人。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