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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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6 |
招标代理: | 江苏泽坤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新世纪广场、****物业企业单位选聘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本项目对外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物业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一) |
关键词: | 广场 |
盱眙县新世纪广场、东方商城物业企业单位选聘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本项目对外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物业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江苏泽坤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盱眙县新世纪广场、东方商城物业企业单位选聘;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新世纪广场、东方商城物业管理;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服务质量:
1.环境卫生:小区垃圾日有日清,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垃圾房(箱、车)保持整洁,无明显污渍。
2.公共秩序: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做好值班记录;小区内机动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畅通。
3.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护及时,无破损设施设备。
4.绿化管理:无枯死花木,无乱占绿化带行为发生;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5.及时完成市、县布置的文明、卫生创建等交办任务。
(五)控制价:柒万捌仟元整。
二、投标人须知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的开展小型项目招标活动,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及省政务办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的指导意见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进行开标活动。
(一)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且须提供下列材料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单位基本账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企业征信报告(银行出具)。
投标人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本人联系电话***
(二)有关费用:报名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本标段投标保证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将在网上公示;未中标单位或个人,在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到投标人指定账户(或银行卡);中标候选人(单位或自然人)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指定帐户为:
开户名称:盱眙县揽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盱眙县农村商业银行盱城支行
开户账号:3208302401201000026495
咨询人陈会计:13915171093
(四)招标代理费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三、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开标活动;开标顺序按照招标公告标段排序进行开标;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报价上传至15380605608微信内(投标人须提前加此微信号,若由于未及时添加此微信号导致报价未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得早传,也不得迟传,否则,按照废标处理;投标人上传的资料字体必须为简体正楷,不得潦草或涂改,如果投标人填写的内容无法辨认的,作为废标处理;代理机构依据投标人上传的资料填写开标记录;招标人、街道资产办负责监督。
四、评标办法
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只对投标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评审,不再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材料;
本次招标评标采取最低价中标。报价含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高于限价的报价无效。如出现中标者报价相同的,报价相同的重新报价。如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有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内推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优先。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须缴纳相关费用,同时,提交投标文件或文件要求的营业执照、单位基本账户、法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二份,作为备案材料。
六、付款方式
每年一付。
七、其他条款
(一)为了更好更快实施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对施工现场实地勘测,必须服从招标方管理。
(二)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工程量测算报价。
(三)中标方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规定,一切安全事故及产生的后果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概与发包人无关。
(四)合同签订后两日内不进场施工,作弃标处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七部委联合颁布的部门规章《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的规定。
八、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17时(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接收报名资料。
九、网上开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网上开标文件上传开始时间:2021年4月16日14:30
网上开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15:00
招标人联系人:金杰 电话:***
开标现场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
附件:盱眙县新世纪广场、东方商城物业企业单位选聘附件.docx
盱眙县果园场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