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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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0 |
地 区: | 兴化市 |
内 容: | 《张郭镇志》印刷及采购公告(第四次) 项目名称 《张郭镇志》印刷及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 ***张郭镇人民政府 项目编号 Z******* 公告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公告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分 谈判时间 ****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 张郭镇便民服务中 |
《张郭镇志》印刷及采购公告(第四次) | |||
项目名称 | 《张郭镇志》印刷及采购项目 | ||
采购人名称 | 兴化市张郭镇人民政府 | 项目编号 | Z2021006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4月6日8时3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4月8日17时00分 |
谈判时间 | 2021年04月10日14时00分 | 谈判地点 | 张郭镇便民服务中心南楼二楼会议室 |
标段具体信息 | |||
采购内容 | 《张郭镇志》1500本(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采购预算 | 11万元(含税) | ||
付款方式 | 交书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付款时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须是从事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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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材料 | 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保证金 | 1.竞标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 2.资审合格竞标人须必须在报名前将投标保证2000元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至兴化市张郭镇财政局(农商行张郭支行:3212814401201000031895),汇款成功后请至张郭农商行柜台打印汇款到账凭证并至张郭镇财政局开具结算凭证,并注明参与工程名称和单位名称。 3.竞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竞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竞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竞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在公告结束时间前投标者携带张郭镇财政所局开具的结算凭证及资格审查材料到张郭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投标人自行打印招标文件。 5.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加竞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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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 | 张郭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南二楼) | ||
采购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 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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