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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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0 |
地 区: | 郑州市 |
内 容: | 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远程激光异物清除仪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DGTDGD********-** ) 一、招标条件 现就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远程激光异物清除仪租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 |
(招标编号ZZDGTDGD20210404-30 )
一、招标条件
现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远程激光异物清除仪租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包件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期限 |
1 |
远程激光异物清除仪租赁 |
台 |
3 |
12个月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具备招标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
2.投标人需具有IS0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需要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对相关性能的检测和认证。
4.投标产品质保期应不低于1年,24小时内响应故障和解决问题。为确保售后服务及时,必须在郑州市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和专门的售后人员配备,并且有相应的零配件储备。
5.不存在国铁集团、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6.投标人确保投标产品能与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现有的《激光清除仪运用管理平台》连接。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2号楼104招标办公室联系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时间从 2021年4月5日起至4月10日止,每日上午 09 时00 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14时00 分至17 时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产品样机;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五、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详细地址:***
技术联系***
电 话: 0371-68377793
报名联系人***
电话:***
本公告在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媒介上发布。
日期:2021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