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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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关于“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征集公告(第二次) ***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公开招标,现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对“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项目概况 *.*被代理项目概况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
关于“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征集公告(第二次)
滕州市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公开招标,现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对“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1.项目概况
1.1被代理项目概况
滕州市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东省滕州市羊庄镇,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公司矿山目前为正常开采阶段,已形成东采区+165m、+150m工作面和西采区+150m工作面。滕州市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至少同时包含爆破和碎石),合同期三年,项目总额大约人民币6000万元。
1.2代理范围
本次征集代理范围仅限“大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的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
2.被征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2.1注册地为山东省境内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含分支机构),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且成立五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数额以2021年4月3日(含当日)之前注册登记为准,成立时间应为2016年4月3日(含当日)之前);
2.2近三年(2021年4月3日前三年)代理过单次中标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提供代理合同和项目整套招投标汇编);
2.3拥有不少于5名(含项目负责人***
2.4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提供租房或购房合同);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代理机构需要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方可参加报名,否则征集人有权拒绝其报名,至本公告日前3年内曾为滕州市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过招标代理服务且出现过中标结果无效者不得报名。
3.报名及征集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21年4月3日—2021年4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招标代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山东省滕州市善国中路九州清晏8号楼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06室,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
3.2征集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滕州市善国中路九州清晏8号楼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2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省招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征集人:滕州市鑫岩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亚丹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