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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大鹏王母综合楼物业招租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0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02
招标代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分公司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LGJY*********** ) 根据《关于加强***属国有企业**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年修订)》(深龙国资〔****〕***号)等有关规定,************分公司(以下简化“交易集团”)受 ******粮食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正文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LGJY20210401001  )  
     

根据《关于加强龙岗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2019年修订)》(深龙国资〔2019〕107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化“交易集团”)受  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   委托,就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王母综合楼物业招租  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概况

 

 

1.地址:***

 

 

2.租赁物业交易面积:租赁物业交易面积共  696 ㎡;房产证情况   无    。

 

 

3.出租用途:  商业   

 

 

4.租赁年限: 3+2 年:固定合同期为3年,固定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诚信履约且对承租物业投入超过一年租金总额的,可顺延2年租期。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其中,在租赁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或城市更新或政府征收须收回物业的情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解除租赁合同,并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出租方提前6个月书面告知。

 

 

5.免租期:  无 

 

 

6.招租底价及递增:人民币 28000 元/月(含税),每  1 年递增一次,递增 3 %。

 

 

7.租金支付方式:每月5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8.物业是否空置:  否  (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 2021 年 5 月31  日)。

 

 

9.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 。

 

 

10.移交物业给成交人日期: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原场地时间为准,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如出租方在贰个月内无法交付物业,承租方有权解除双方租赁关系,但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二、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不允许联合承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 2021 年 4 月 3 日  9:00   起 至 2021 年 4 月 18 日9:00,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拟签订的合同,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递交资料。

 

 

2.有意愿报名的承租人,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料并获得竞投资格:

 

 

(1)意向承租人登录竞拍网站 http://new.123jc.com/login4user?auctionCompanyId=27进行注册,以个人名义竞投的点击“个人注册”;以企业名义竞投的点击“企业注册”,注册为会员方可参加网上拍卖会,本次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2)意向承租人注册会员后,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209室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个人报名加按本人指模)。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5)   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6)   竞价系统注册会员的会员名(即手机号,需与报名资料保持一致);

 

 

7)   “二、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相关证明文件。

 

 

(3)对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交易集团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件(竞价系统注册邮箱)或微信公众号(竞价系统绑定微信号)推送被授权的信息,收到被授权信息视为报名成功。

 

 

(4)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 9:00 前将对交易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传真须电话确认。交易集团将在收到意向承租人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交易保证金交纳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 2021 年 4 月 18日9:00之前,将交易保证金¥ 500000(大写:伍拾万元) 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说明: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   LGJY20210401001   交易保证金”。 

 

 

2.以个人名义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本人;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3276597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五、交易时间

 

 

   2021 年 4月 19 日  10:00    起至2021 年 4月 19 日12:00。(说明:请报名成功的意向承租人在交易开始前登陆系统并确保系统能正常使用,交易时间内任一竞投方发起竞投,则开启竞投模式,意向承租人每次报价后300秒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六、竞投须知

 

 

竞投以该物业的第一个月的月租金整数值为标的,竞投成功后最高竞价数值为该物业计租后第一个月的实际租金,合同期内租金有递增的,按该项目溢价率对交易公告中的租金进行依次递增。(例:交易公告租金为第1-3年10000元/月,第4-5年12000元/月。那么竞价标的为10000,如果成交价为11000,那么溢价率为(11000-10000)/10000=10%,签订合同时租金为第1-3年11000元/月,第4-5年为12000×(1+10%)=13200元/月)。

 

 

1.意向承租人需在竞拍前充分了解竞拍系统,如不了解竞拍系统或者竞拍过程中出现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竞拍系统上工作人员。

 

 

2. 此次竞投阶梯价为 2000 元,竞投人按照竞投阶梯价的1、2、5、10、20、30倍加价。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 蔡经理  ,联系电话***

 

 

八、交易服务费

 

 

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0〕123号)执行。

 

 

九、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成交人向交易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且租赁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 成交人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租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

 

 

② 成交人向招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提供《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集团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① 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② 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③ 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④ 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特别事项说明

 

 

1.   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   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   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手续;取得二次消防、二次装修、经营资格等证明批文,方可营业。

 

 

4.   承租人需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同意并完全接受《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

 

 

5.  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招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         承租人需负责物业使用期间消防安全、清洁卫生、配合检查监督。

 

 

7.         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8.         承租方如有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权变更等情形,需提前告知并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等。

 

 

9.   需提供担保公司或担保人,且担保方需提供有效资产证明、征信证明,为其履行租赁合同等所有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0.  承租方不得分租或转租,不得违法搭建;已有搭建物业期满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提出补偿。

 

 

11.  装修改造必须经出租方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应取得消防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且装修折旧必须在租期内摊销完毕。

 

 

12.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13.  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4.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物业水电户名在原承租方名下,新确定承租方需自行进行更名过户或自行报装。

 

 

15.  成交人原则上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6.  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7.     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原场地时间为准,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如出租方在贰个月内无法交付物业,承租方有权解除双方租赁关系,但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十一、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招租人:深圳市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杨工、郭工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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