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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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2 |
地 区: | 青岛市 |
内 容: | **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芳烃联合装置设备保温工程 **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芳烃联合装置设备保温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芳烃联合装置设备保温工程 招标编号:ORG**************-***-***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 |
项目名称: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芳烃联合装置设备保温工程 招标编号:ORG55030920210402-0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主要针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芳烃联合装置设备保温工程 进行招标。该招标形成招标结果后,根据实际情况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芳烃联合装置内抽余液塔C-6001、重整油分离塔C-8001、抽提蒸馏塔C-9001等共13台设备的保温工程(包含附塔管线的保温及补漆工作),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际确认为准。
2.2实施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溪西镇大南海工业园内
2.3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2021年7月15日。(具体以总承包单位要求为准)
2.4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总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CPSCC/JYFGS/ZB/2021/027 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下情况投标:
3.1.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年度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不满3年的承包商。
3.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失信企业的。
3.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2017-2020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本次施工需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覆盖本标的物)。
注:提供证书资料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2.3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同本项目标的物相关。
注:提供证书资料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3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准入的,投标人需在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未提供原件的将视为废标。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 gsxt. 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3.4.3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3.4.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 mohurd. gov. cn/asite/ jsbpp/ 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 jzsc. mohurd. gov. cn/ asite/ jsbpp/ 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4.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3.4.6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按照以上要求,应提供相关网页的截图,如没有第三方网站证明的,应提供正式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一旦发现有信用瑕疵而未告知的,将导致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2日16时 00 分至 2021年04月07日16时 00 分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支付方式,购买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购买时请注明“芳烃联合装置设备保温工程标书费”。购买完成后请将银行回执及发票开票信息(按下表信息填写,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票接收地址发送到电子邮箱***
开票类别 |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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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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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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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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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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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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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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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崂山支行
账 号:37101986827051021071
开户行行号:10545200401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04月 22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经密封包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至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国发中心A座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若未按时递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上公布。
七、开标
7.1 开标时间: 2021 年 04月 22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国发中心A座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国发中心A座 邮 编: 266061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崂山支行
账 号:37101986827051021071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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