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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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09 |
招标业主: | 川北医学院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高新区IC设计大楼监理/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高新区IC设计大楼监理/标段 项目业主 **高投凯悦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招标人 **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关键词: | 监理 设计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高新区IC设计大楼监理/标段 | |||||||
项目业主 | 成都高投凯悦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10331 - 10:30:00 | |||||
公示期 | 2021年04月02日~2021年04月09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监理费招标控制单价(含税):3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7万平方米。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23%的投标报价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23%的投标报价 | 93.91 | ||||
第二名 | 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4%的投标报价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4%的投标报价 | 90.32 | ||||
第三名 | 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 30 %的投标报价,承担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服务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 30 %的投标报价,承担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服务 | 90.01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 |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 51006729 | 工民建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 |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 51005652 | 房屋建筑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 |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 51002633 | 工程监理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成都理工大学产业技术学院(一期)项目 | 20191125 | 20200908 | 建筑面积200000㎡ | 12457800 | 宋德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 | ||||||||
***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川北医学院国际医院一期项目 | 20181022 |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 3680800 | 周李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 | ||||||||
***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百家苑二期及配套道路工程 | 20180927 | 20200930 | 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22334.62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06563.29万元 | 6656647 | 刘龙凯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 | ||||||||
***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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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59%的投标报价 | / | 71.62 | |||||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58%的投标报价 | / | 78.53 | |||||
成都海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的投标报价 | / | 82.24 | |||||
四川省蜀典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8% | / | 86.69 |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2%的投标报价 | / | 73.52 | |||||
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55%的投标报价 | / | 66.43 | |||||
四川建鑫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7%的投标报价 | / | 86.43 | |||||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56%的投标报价,承担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服务 | / | 61.19 | |||||
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2%的投标报价 | / | 75.35 | |||||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0%的投标报价 | / | 89.22 | |||||
成都立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基础上,下浮9%的投标报价 | / | 88.20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无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姓名:龚于贵单位: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李世波单位:业主代表
姓名:黄玲单位:四川普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田茂华单位:成都方园
姓名:韩莉单位:业主代表
姓名:陈玲单位:四川天力招标有限公司
姓名:曾成祥单位:安徽拓信四川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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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主管部门 | 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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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主要负责人***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