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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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2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洛阳市 |
内 容: | 公告 **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文化商业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伊滨采购【****】**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文化商业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伊滨采购【****】**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广场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本洛阳玉泉文化商业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伊滨采购【2021】33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1、项目编号:伊滨采购【2021】33号2、项目名称:洛阳玉泉文化商业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5121878.00元。最高限价:5121878.00元。详见其他补充内容文本。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1标段
001 1标段:
3.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2020年01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网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2020年01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网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5须提供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放入投标文件中。
3.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 。
3.9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02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4月09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时20分00秒
递交方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时2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项目概况
洛阳玉泉文化商业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09 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滨采购【2021】33号
2、项目名称:洛阳玉泉文化商业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121878.00元。
最高限价:5121878.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1 |
洛阳玉泉文化商业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
5121878.00元 |
5121878.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洛阳玉泉文化商业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支护面积约7000m2。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5.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5.5 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5.6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 文明工地目标: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5.8.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2020年01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网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2020年01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网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5须提供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放入投标文件中。
3.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 。
3.9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因未及时办理用户注册及 CA 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用户注册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4月02 日至 2021年04月0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
四、投标文件的投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 2021年04月22日上午09时20分。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lyggzyjy.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2021年04月01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