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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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07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成渝**经济圈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博览中心项目(一期)成渝**经济圈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博览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经济发展投资促进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 |
???????????成渝双城经济圈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广安博览中心项目(一期)成渝双城经济圈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广安博览中心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经济发展投资促进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枣经项【2021】3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经济发展投资促进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岳大道与黎明大道交叉口
?2.3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地上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展览中心、会议中心、停车场、门卫室、绿化及周边市政道路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本次招标为,委托中选人对本项目中一期(项目估算金额:5000万元),按招标核准意见完成招投标相关工作
?2.4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1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 35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地方配套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5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资格证或印章、2019年至今具有1期继续教育记录且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招标从业人员资格证或印章、2019年至今具有1次继续教育记录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以上人员须提供该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参保证明(4)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投标代理或工程招标代理;(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表(格式自拟,后附招标从业人员资格证或印章、2019年至今具有1次继续教育记录、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等相关资料);(3)项目负责人***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1年04月01日17时00分 至 2021年04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1年04月01日17时00分至 2021年04月07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
????比 选 人: ??广安枣园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638000 ??
联 系 人***
电 话: ? 0826-2399986
传 真:
?2021年04月01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