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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01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01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泸州市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泸州市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由泸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州市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基础〔2019〕3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列:100% ,招标人为泸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主线长1554.344米(其中:主桥长1063米,引桥长450.63米,引道长40.714米),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60km/h,主桥桥面全宽 22.5 米,左岸引道22.5米,右岸引道37.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采用的高低塔双塔双索面斜拉桥+预应力简支小箱梁组合,即(200+530+245+80)米斜拉桥+(18*25)米简支小箱梁。本项目总概算为 6.9亿元。本次招标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工程、环保工程等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
2.2 本次招标范围: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2.4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境内。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建设项目为1个独立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泸州市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投资额在3亿元及以上或特大桥的工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业绩(以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11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应同时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31日12时00 分至2021年4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 月26 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即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
邮政编码:646000
联 系 人***
电    话:0830-2893026   0830-28931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和补充,两者不一致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泸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
联系人***
电  话:0830-2893026   0830-2893198
***
招标代理机构
/
1.1.4
项目名称
泸州市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
1.1.4.1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标段为:1个独立标段。
1.1.5
标段建设地点
泸州市合江县
1.1.6
标段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主线长1554.344米(其中:主桥长1063米,引桥长450.63米,引道长40.714米),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60km/h,主桥桥面全宽22.5米,左岸引道22.5米,右岸引道37.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采用的高低塔双塔双索面斜拉桥+预应力简支小箱梁组合,即(200+530+245+80)米斜拉桥+(18*25)米简支小箱梁。本项目总概算约6.9亿元。本次招标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工程、环保工程等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
1.1.8
标段投资概算
约6.9亿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
1.3.2
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期限
跟踪审计服务期与施工工期一致,结算审计服务期要求为在提供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后3个月内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1.3.3
质量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要求及其他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1.3.4
安全目标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资质要求:见附录 1
业绩要求:见附录 2
财务要求:见附录 3
项目人员资格:附录 4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9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包括下列情形之一:
a.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或投标人与招标人的股东为同一单位或个人,在评标中,评标委员会(不论招标人是否参加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包括有前述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在内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或者有效投标人全部是前述利害关系人的。
b.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而招标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的。
c.招标人的董事、监事、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的招标人代表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d.投标人与招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e.投标人与招标人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1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本项目已经确定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咨询服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7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8)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年(限定1-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9)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招投标或重大安全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等其他资料(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招标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9:00时前(逾期未提交的不再接受)。
招标疑问提交方式:招标疑问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书的
时间及方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下载答疑(补遗)书,无须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中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修改后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中查阅、下载澄清文件,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现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2.3
报价方式
?总价
□单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有 ,基本审计费作为最高投标限价为287.42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合同费用由基本审计费加审减效益费构成,其中基本审计费(纳入竞争报价),审减效益费为结算品迭审减金额的2.5%(为固定比例,不纳入竞争)。
本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处于可预见的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充分考虑到防疫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工效的降低,由此增加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3.4.1
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采用现金转账或保函、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
(1)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具有开具银行保函资格的银行出具。
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保函内容不得做实质性修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2)采用现金形式的,选择以下账户递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泸州市江阳支行
开户单位:泸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17158721316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
开户单位: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9900188001944743
  
采用现金形式缴纳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到达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统一装入投标文件总封套内,与投标文件一起开封;银行保函的彩色影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原件单独密封,统一装入投标文件总封套内,与投标文件一起开封;转账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需备注项目标段。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3.4.1.1
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
退还时间: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5个工作日后开始退还,最迟应不超过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其他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后开始退还。
退还方式: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银行保函收条在招标人处领取;以银行电汇、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申请、投标人出具的有效收款凭证以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招标人处办理。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不计利息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函。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修正。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5年01月0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项目服务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2)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现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正4副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u盘1份(包含投标文件正本Word版本及扫描件、公示材料Word版本文件)
其他要求:
还包括以下现场递交资料: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和原件交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查验合格方接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拟任通知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收授权委托书和项目负责人***
***
装订的其他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技术文件、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外层封套(内装第一个信封、第二个信封、电子文件U盘、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回单原件)
泸州市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第/标段标段投标文件
在2021年  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2.内层封套:
(1)第一个信封封套(含正本、副本):
泸州市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第/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
(2)第二个信封封套(含正本、副本):
泸州市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第/标段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
(3)电子文件(U盘)封套
泸州市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第/标段公示资料
投标人名称:
(4)投标保证金封套(内装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回单原件):
泸州市榕山过江通道工程(榕山长江大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第/标段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4.1.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1.5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5.2
开标程序
截止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每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得拆封唱价和评标,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未开封的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投标人签字确认。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场予以确认。当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时,将当场确认,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2)开标顺序:随机抽取,当标段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5.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1)第二信封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在监督人的监督下,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按照随机的开标顺序对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若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若进入第二信封开标的有效投标人只有1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若出现并列第 3 名的,则均选取;)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若未能参加第二信封的开标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开标顺序:随机抽取
5.2.4
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形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经修正(如有)后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成本价;
(3)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抽取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
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人(不足3人,则按实际数量推荐)。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公示期限:3工作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现金、汇票、支票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基本审计费的10%,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 %签约合同价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或其以上级别银行,且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的开户行。 
□不要求
7.8.2
合同的签署
中标人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
电    话:0830-228525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
 
10.1
 
编页码
 
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位置:页面底端空白处。该条款不作为废标条件。
 
10.2
报价唯一
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3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时,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均排名第一时,则选取投标报价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中标,其余标段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
10.4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10.5
招标文件
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10.6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10.7
低于成本价评审
对于开启的第二信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基本审计费)按以下方式进行评审:
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5%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作废标处理。
注:(1)投标人的评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基本审计费)。
(2)上述报价评审计算过程中的比值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10.8
公示及投诉处理
制度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拟任项目负责人***
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各投标人须提供单独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包含上述资料的投标文件正本Word版本及扫描件、公示材料Word版本文件)),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投诉处理:投诉人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当实名提交投诉书(投诉书格式详见川交发[2019]32号附件9),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发[2019]32号)等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9]32号等对投诉的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的线索、证据,难以查证的;
③投诉书未署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
④应当在规定时间提出诉求而未提出,超出投诉时效的;
⑤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⑥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司法程序的;
⑦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受理的。
***
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建设市场和环境,维护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全省重点公路水运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各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应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8】657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恶意竞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8】656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0.10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
 
建设管理科举报电话:***
举报传真:***
举报邮箱:340057318@qq.com
举报地址:***
 
邮政编码:6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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