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人民政府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交通类官盛镇苟溪村窄路加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广高新城商业楼D座4楼403号)资格预审文件售卖办理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6022021000129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人民政府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交通类官盛镇苟溪村窄路加宽建设工程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元) |
688400 |
最高限价 |
619560元 |
采购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②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四川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4.项目经理:①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③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 |
*** |
时间: |
2021年04月02日到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广高新城商业楼D座4楼403号)资格预审文件售卖办理处。 |
方式: |
1.现场办理:供应商现场办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我司邮箱:schxtc@163.com后即报名成功。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资格预审当日交至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办理处。 3.报名咨询电话:*** |
***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67号)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1年04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299号广高新城商业楼D座4楼403号)本项目会议室。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4月13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二、监督部门: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
*** |
名称: |
四川汇鑫同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红军;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 |
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