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将军烟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置化胶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将军烟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JJXCSB-2021-01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HYHA2021-0352
2.项目名称:山东将军烟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置化胶罐项目
3.实施时间:中标人负责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将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将验收合格的设备交付招标人。
4.实施地点:山东将军烟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号)。
5.项目内容:购置化胶罐,数量1台。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5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1.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
(2)采用电子邮件***
4.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5.投标人资料审查通过后将招标文件费汇至以下账号(个人账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统一发放给投标人。
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历下支行解放东路分理处
账号:37050110172600000129。
6.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14:00,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楼会议室现场递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招标网和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将军烟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0531-66776077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楼
邮 编: 250000
联 系 人***
电 话:0531-81956035
电子邮件***
招标人:山东将军烟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