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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行政中心区块立体综合利用项目人防检测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31 标签: 江西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31
截止日期:2021.04.07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 ***行政中心区块立体综合利用项目 人防检测招标公告(编号:ygcg-****-***) ***行政中心区块立体综合利用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统一项目代码:[****-******-**-**-******]批准建设,现决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定该项目的人防检测单位。 一、工程概况
 
招标公告正文

上饶市行政中心区块立体综合利用项目

人防检测招标公告(编号:ygcg-2021-064)

上饶市行政中心区块立体综合利用项目经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统一项目代码:[2020-361102-47-03-008156]批准建设,现决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定该项目的人防检测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饶市行政中心区块立体综合利用项目人防检测。

(2)建设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与吉阳中路之间。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综合性地下空间利用项目,含商业、休闲、餐饮、停车、交通等多种功能;项目总用地面积286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307.34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人防建筑面积为24463.54平方米,属于甲类防空地下室结构。

(4)检测费用:检测费190000元(含税,包干价)。

(5)检测内容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人防主体、人防面积、人防设备检测,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人防检测并出具有效且符合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根据建设项目施工进度进行人防检测,根据现场施工进度确定完成时间,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及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江西人社”APP的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另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开标会现场查验,外省投标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无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检测资质;

(4)业绩材料:提供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与该人防检测项目类似的业绩材料(类似工程是指建筑面积51307.34平方米的人防检测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人防检测费用190000元的业绩,达到80%即符合);本业绩由投标单位提供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投标单位检测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检测合同、中标通知书)。

(5)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省检测企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信息告知实行网上填报,进赣企业要承诺填报信息真实,主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相关信息,将抽查结果纳入信用考核管理体系,对违规、失信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不良记录;告知承诺相关信息需在“江西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w/dataquery/center”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7)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中标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再提供一份复印件给招标人)。

注:①参与投标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②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④外来检测机构中标后必须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并能具有出具规范的检测报告,否则一切后果由检测机构承担;⑤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⑥检测机构中标后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等相关要求的检测资质能力,并能具有出具规范的检测报告,否则一切后果由检测机构承担。

三、投标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检测费按190000元(含税,包干价)进行报价,超出或者低于均为无效报价。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的公司账户转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中标人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服务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四、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五、评标办法:

(1)本次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随机抽取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3.由招标人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5个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候补投标人均作为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个编号,该编号即为本项目中标人。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五、其他

(一)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cq.com/,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web/及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gzgs.com进行公告。

(二)保证金

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设置的截止日期前交纳保证金并到账。保证金必须按本项目规定的金额汇款或转账。

2.保证金应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支票等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并在银行票据上注明项目名称。

六、 本次项目保证金:贰仟圆整,并于2021年4月6日14:00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帐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帐号:2031 0309 0000 0295 64

 注:①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②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结果。

七、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签订金额百分之十收取,最高不超过贰仟圆),由成交单位支付。

八、公示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6日

九、招标人定于2021年4月7日15时00分,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所有参加申请的造价咨询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携带好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资料,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纸质签到,签到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上饶市安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 目 名 称)(项目名称)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  写  )(¥                  )的报价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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