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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运营人员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31 标签: 湖北省招标 电瓶车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31
截止日期:2021.04.26
招标代理: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湖北省
内 容:电瓶车运营人员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电动车运营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 **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C-FW-****-B**** *、项目名称:电瓶车运营人员外包服
关键词: 电瓶车
 
招标公告正文

电瓶车运营人员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电动车运营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 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FW-2021-B1003

2、项目名称:电瓶车运营人员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6.94 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见服务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服务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6.1投标人提人力资源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 月1 日至2021年4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和谐大道吉祥谷小区12-1号;

现场获取:领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领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加盖公章及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材料领取公开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2021年4月 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4月 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和谐大道吉祥谷小区12-1号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将在以下网站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
   (1)招标网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武汉东湖绿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294167688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导致投标失败。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的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限向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澄清、修改及变更等通知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各投标人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接收消息不及时,导致投标受影响,其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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