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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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04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建**股份有限公司**至**高速公路(S**)工程建设项目D*合同段A*工区片石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2工区片石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10528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工程建设项目D3合同段A2工区片石采购项目 1.3运输需求:碎石
1.4运输计量方法、计量单位: 碎石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折算为体积数量为准(折算系数以甲方规定数据为准)。因实际运输数量为暂估值,所以供应商如以低于预算价格成交,即可视为单价可相应降低。 1.5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1.6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承运方承运后视为包装符合要求。 1.7货物的起运地点,运输方式,到达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货物的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运输方式:汽运 1.8收货人取货验收办法 碎石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折算为体积数量为准(折算系数以甲方规定数据为准)。 1.9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采购价格总预算为420750元(大写:肆拾贰万零柒佰伍拾元整)(此金额为含税金额)。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 4 月1日8:00 至2021年 4 月4日 16:00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0元。 六、采购保证金 3.1采购保证金:2000元(贰仟元整)。 3.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4日 20:00 3.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420750元人民币(含税金额),不设价格下限; 7.3竞价时间:2021年 4 月5日14:00--14:30 ; 7.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将响应文件的纸质版邮寄给采购人进行审核。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及E交易电子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联 系 人:赵光磊 电 话:1376683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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